皮包公司(皮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4-15 浏览:30 分类:娱乐资讯

前几年,石家庄辖区一对好友搭伙成立一个果品贸易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实缴资金O元,注册场地及办公设施均为租赁,公司对公账户存款为零,为经营购买的车辆等资产和公司经营收入均登记或存在股东个人名下。

近几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拖欠当地梨农近百万元,梨农通过诉讼维权,拿到胜诉判决,而后进入执行程序。

不久,法院发现被执行的公司是个"空壳″,名下无任何财产,办案人员及时将这一情况告之了梨农。

梨农一怒之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追加公司两股东为被执行人,请求法院在两股东认缴出资额500万元范围内,强制其二人履行判决义务。

法院审查后裁定予以追加,并依法查封冻结了两股东名下的财产和所有账户。至此,梨农想信,自己的血汗钱很快就能拿到手。

感言:现行《公司法》为股东发起人设立“空壳公司"提供了法律依据,一些股东总认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可以逃避债务抗拒执行,而却忽视了法律是为守法公民服务的,谁敢设立"空壳公司″坑害弱者,国家一定会为弱者撑腰,让坑人者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