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继承老人的房子怎么分配(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

时间:2023-04-15 浏览:33 分类:娱乐资讯

李某与王某在2003年结婚,婚前有一套李某继承母亲的房屋。2015年因当地城市改造面临拆迁,经过协商最终李某得到300万赔偿,并用于购买商品房,且余60万元未动用。2017年,双方因拆迁补偿款问题多次争吵,最后妻子王某提出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拆迁款及现居房屋。李某则称该拆迁款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办案经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婚后购置商品房一套,李某称该商品房交纳的款项是其用个人拆迁补偿款购买的,但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事实,所以,该商品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而案件中未曾动用的60万元存款,可证明是李某因拆迁补偿所得,王某无权分割。遂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按照市场价补偿王某100万元,拆迁款60万元归李某所有。

案件解析:

我国结婚登记时并不需要进行个人财产登记,因此,双方婚前财产有无与多少完全取决于个人举证的程度。事实上,由于夫妻财产的混同,举证是非常困难的。案件中,对拆迁补偿款所买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难以确定,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李某拿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遂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虽说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做财产公证或约定,可能会影响夫妻感情,但却能有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